首页    服务承诺和标准    服务承诺和标准

联系我们

热门推荐

服务承诺和标准

创建时间:2024-01-04 08:25

为促进供水服务,以水质好、压力足、维修快、计量准为目标,以依法办事、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宗旨,践诺如下:

1.供水水质

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98%。

2.供水调度

市政供水管网主干管正常供水服务压力不低于0.14Mpa,管网水压合格率不低于97%。区域性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信息提前24小时以电视台、停水通知单等方式及时发布。

3.热线服务

“8626208”供水热线24小时全天候受理客户报修咨询;“8656968”营业客户服务专线受理营业收费咨询。做到热忱接待,认真处理,及时反馈。

4、用户报装

用户参与的报装环节为“用户申请、装表接入”2个环节,用户报装申请零材料,从企业用户受理到装表时间不超过2天。

    5.供水抢修

DN100以上供水管道24小时内修复,DN100以下供水管道12小时内修复。

6.抄表收费

按时抄收,做到“三准”,即看准、算准、写准,抄见准确率不低于100%,严格执行供水价格标准。

7.工程施工

供水管道工程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或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做到料净场地清。

8.服务监督

我公司所属单位未履行以上服务承诺的,客户可直接拨打我公司客户投诉专线“8624343”投诉,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

9.水费标准

标准分类

基本水价

污水处理费

水资源税相关成本费用

垃圾处理费

综合水价

居民用水

一阶梯 1.85元/吨

0.85元/吨

0.30元/吨

0.30元/吨

3.30元/吨

 

二阶梯 2.78元/吨

0.85元/吨

0.30元/吨

0.30元/吨

4.23元/吨

 

三阶梯 5.35元/吨

0.85元/吨

0.30元/吨

0.30元/吨

6.80元/吨

总表用水

1.95元/吨

0.85元/吨

0.30元/吨

0.30元/吨

3.40元/吨

非居民用水

2.20元/吨

1.20元/吨

0.30元/吨

 

3.70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

3.0元/吨

1.20元/吨

0.30元/吨

 

4.50元/吨

低保户用水

1.70元/吨

0.85元/吨

0.30元/吨

 

2.85元/吨

10.水费缴纳时间及地点

收费依据:

《关于我县城区居民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及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太价工字[2017]13号);《太和县物价局 太和县财政局 太和县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太价费字[2015]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太和县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县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太价费字[2016]36号)。《关于太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行费[2019]156号)。《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抄表时间:每月24日至次月10日。

缴费时间:每月11日至月底。

缴费方式:

1、可通过太和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建行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2、线下营业大厅缴费:

    (1)富裕城收费大厅,电话:8656968。(文明路与宜和兴城步行街交叉路口向南,富裕城9号楼下)

    (2)一中收费大厅,电话8626208、8669101。(人民路新华书店北10米)

      (3) 城关镇工业园内兴业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9号综合窗口 电话:19016137923

       11.取消相关收费情况:

           1、《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
           1、计量装置费用:不再向用户收取水表费用,水表损坏、发黑、轮换等免收水表费用(若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水表费用正常收取,开发企业纳入房屋建设成本。
           2、总表分户改装费用由用户承担(水表免费),采用只要有申请就改装的方式。
           3、供水企业将投资界面延伸至建筑区划红线,不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12.便民措施: